Chapter14 青红(1/1)

    顾冕坚持不懈陪着梁宵喝了十几天粥,直到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再也想不出新鲜花样才肯罢休。到了这个时候顾冕已经做得一手滑嫩的蛋羹,看着小勺里颤颤的蛋羹,心里默默打起做学豆花的主意。

    饶是梁宵在学校把烹饪课学得精而又精,可课程是为了将他们培养成上流社会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得体伴侣,课本里的食谱都是阳春白雪的雅致菜式,有谁会把豆腐脑儿这样的市井小吃写进《拴住alpha胃的一百道菜》里呢?

    所以当顾冕向梁宵提出要学做豆花的时候,梁宵着实为难了一回。

    他家先生也实在太不像他认知里的贵族了。

    为难,过两天得看看炸油条的做法……

    最后顾冕因为家里没有做豆腐脑要用的卤水而作罢,拉着梁宵出门去七拐八拐进了一个小巷子,一人点一碗滑嫩嫩的豆花当做晚饭。

    “先生为什么喜欢这个?”

    顾冕捕捉梁宵到话里更深的意思。

    “我妈,她不是世家的,以前就住这附近。跟我爸谈恋爱的时候就爱带着他吃这些,后来俩人一块儿带着我跟我哥钻巷子。”

    “他俩这几个月旅游去了,要不然隔段时间就得跑过来一回。”

    “说是馋了,我看他俩是来回味当年的。”

    他的先生漫不经心地搅动碗里的汤水,平平常常地讲出这些话来,却是轻巧地在梁宵心里投了一颗石子,一圈圈漾出波澜。

    他的先生正带着他,复刻一场持续多年的恋爱痕迹。

    不论是不是先生有意为之,他都觉得自己已经站在了云端。他好像触碰到了一段素未谋面却近在咫尺的长久爱情,而他现在正重叠在这段爱情的起点。

    这一刻他离梦好近。

    梁宵的生活不知不觉地变得安宁,他的先生跟他形影不离。

    一楼的小房间重新空置下来,现在他和先生一起分享主卧。营养膏从一楼挪进主卧的床头柜里,他发现不喜欢的牛奶味全都不见了,喜欢的菠萝味铺了满满一层。

    他们的日子悠闲无人惊扰,清晨睁开眼先生还没醒,他可以往先生怀里钻一钻,继续暖暖和和闭上眼。等先生醒过来再睡眼惺忪地睁开,两个人缱绻缠绵,交换一个慵懒的吻。

    早餐随着他的胃渐渐好起来而变得丰富,有时候先生做,有时候他来做,冬天里厨房温热的雾气模糊了窗玻璃,世界上就变得只剩他们两个人。

    今年时常下雪,有时拉开窗帘就看到白茫茫一片,银装素裹看得人发冷。

    下雪天适合谈心做爱,被子里还有昨夜的余温,两个人盖得严严实实说一会儿话,顾冕的手就要不安分。话还没说几句,梁宵就被揉捏得小声哼鸣起来,有时候顾冕只是漫不经心地到处摸摸,梁宵敏感的身体就不受控制产生变化。

    梁宵的手在被子的遮掩下软绵绵地摸上顾冕的手,红着耳朵引着他往自己身后摸去,顾冕摸到一手湿滑,闷声笑出来。

    听见笑声梁宵就羞耻得整个人都钻进被子里,被顾冕揽进怀里继续揉捏。

    侧躺的姿势让顾冕的鼻息掠过颈侧和耳垂,先生的手掌抚过的每一寸皮肤都变得敏感,他会再往先生怀里蹭一蹭,让自己贴得紧一点。

    顾冕就着侧躺的姿势挤进湿软的后穴,小幅度地暧昧地动作。空气里只有细弱的喘息声,若有似无地扫过心脏。一个被填满,一个被包裹,这种连结在一起的充实感就是最美妙的情话,此刻他们是一体的。

    要出门的傍晚榨一杯果汁带着走,梁宵开始说想字,今天想喝草莓汁,明天想喝柳橙汁。

    青青凑过来蹭上一小杯,抱着梁宵的脖子要他下回也带一份给他。

    可是还没等喝到梁宵的果汁,就出了点小问题。

    有人花了大价钱请老板开了他,不许他继续在这里工作。

    顾冕他们没一个人担心。

    因为这事儿是方泓干的。

    方泓坐在沙发上扶着额头叹气。

    “我也是没辙了才出此下策,你们说这叫什么事儿啊。”

    旁边几个人都是一脸的黑线,怎么都想不到方泓会搅了人家的工作然后强行把人包养下来。

    方泓又叹一口气:“我急啊,要不是家里又催着我结婚,我再追他三五年都行。这不是没时间了嘛……”

    顾冕这段时间正沉浸在感情升温的成就感里,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拍拍方泓肩膀:“你做得对,就是要天天黏在一起才行,用行动打动他。”

    “……真这么容易就好了,你以为青青跟你家阿晏一样好哄。”

    许煜摇头:“他那是心病。这么多年我觉着青青对你也有点意思,就是有顾虑,心里的坎过不去。”

    方泓点头:“我也觉着他对我不是没感觉,不然我也不会这么干。”

    长吁短叹了一阵子把面前的酒仰脖喝了,站起来跟他们摆摆手。

    “你们继续,我回家当舔狗去了。”

    梁宵坐在顾冕旁边听得一头雾水,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人不齐,剩下的人也没久留,早早散了。

    到家的时候时间还早,两个人窝在沙发上边吃水果边看电视。顾冕最近学会了用苹果切小兔子,切好了在梁宵眼前晃一晃,邀功似的。

    梁宵往先生嘴里塞一颗草莓,问起青青的事。

    “以前到底发生什么事,没人知道”顾冕擦了擦手,“我俩从小就认识,他以前特乖,跟人谈恋爱被哄得晕头转向的。”

    “其实也不能怪他傻,那会儿那人确实对他不错,俩人就差结婚再永久标记了。”

    “结果突然两个人就分手了,他好几天没露面,还是我上他家去把他拉出来的。问什么都不说,就只是哭。”

    “过了一段时间自己把名字改了,动了手术跑去干这个,看见谁都笑,谁的酒都陪。”

    “劝不动,你劝他他就红着眼圈看你,嘴角勾得都快僵了。”

    “方泓见了他两三回就走不动道,表白都不知道表了多少回了,刚开始他还不信,后来发现方泓是认真的,反倒躲起来了。”

    “唉,心病。”

    梁宵怎么样都没法把那一张扬着眼尾的笑脸和悲伤往事联系起来。

    什么样的事能让一个乖孩子忽然流连夜场,什么样的折辱让他委身出卖自己。他永远笑盈盈的撩拨别人时,心里在想些什么;他眼前络绎不绝的面孔来了又走,让他变成这样的那个人还清晰可辨吗?

    他来者不拒的时候为什么单单躲着方泓?

    是不是方泓在他心里已经有了一点不同?

    为什么要逃避?

    怕再次受伤,还是觉得爱是荒谬?

    梁宵想了半天,突然好像又宽了心。

    方泓能救他。

    误打误撞的,方泓强硬地把他从酒精和灯光中拉扯出来。当青青不能再用虚幻和嘈杂封闭自己的时候,当他被迫留在渴望得到却想要逃避的感情里的时候,当他从方泓身上重新找到安宁的时候。

    他会被治愈。

    梁宵忽然无比期待,期待看见青青和方泓出双入对。方泓会莽撞却坚定地一点点敲开那层壳,然后把壳里的脆弱护进自己的怀里。

    然后会有人得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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