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1)

    “哥哥,我生病了吗?”卫远看着快要滴完的点滴问,声音有些沙哑。

    “嗯,发烧了。”邹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贼心虚,现在听他喊自己哥哥总觉得有别的意味在里面。

    “我屁股好痛啊,腰也痛,还有嗓子。”卫远眉毛皱成了八字,眼睛里蓄了一层泪水,可怜巴巴地看着邹漓,语气有些撒娇地说。

    “你咳咳,你还记得昨天晚上的事吗?”邹漓看他这个样子有种自己睡了未成年的负罪感,犹豫了一下才问出这个问题。

    “昨天?昨天晚上”卫远说着声音一下子低了下去,看邹漓的眼神也有些闪躲,最后干脆把脸转过去了,声音非常小地说:“记得,我们”

    邹漓看他脸都红了,突然也跟着感觉有些难为情起来。按说他这种阅历的人不太可能会有这种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才有的情绪,不就是上过一次床吗,跟吃饭喝水没太大区别。

    可是卫远这一系列害羞的反应一下子就把他拉回了十几岁刚谈恋爱的时候,好像做爱是一件多羞耻的事一样。不过他毕竟不是少年了,很快就从那种状态里挣脱了出来。

    “你先好好养伤,这几天得吃清淡点,自己不方便上药的话等我晚上回来帮你。”邹漓看他药水快滴完了,边准备拔针边说。

    卫远似乎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说的上药是上在哪,红着脸嗯了一声。

    邹漓帮他拔了针,在针眼那用力按了一会儿止血。卫远还是偏着头不看他,胸口随着呼吸的频率起伏着。两个人都没再说话,房间里一下子变得非常安静,邹漓甚至能听到卫远频率有些高的心跳声。

    感觉时间够了应该不会再流血了,邹漓才松开手,又摸了摸他的额头,不烫了。阿姨刚好也把午饭准备好了,考虑到卫远身上的伤,邹漓把他从床上抱起来去餐厅吃饭。

    早上抱他的时候邹漓就发现卫远虽然看起来瘦,体重却不算轻,起码得有70,他抱着上楼的时候还感觉有些吃力。

    卫远可能是感觉他抱得不稳,怕被摔,不得不用双臂环住他的脖子。

    邹漓感觉他的呼吸喷在自己脖子上,有些痒,低头看到他领口里自己留下的吻痕,一下子又有些心猿意马起来。为了不让自己失控,他加快了脚步,到了餐厅把卫远放在有坐垫的椅子上之后才松了口气。

    卫远刚坐下就轻轻嘶了一声,虽然有坐垫,坐着伤口还是会疼。

    邹漓看到他忍着疼没喊出来的样子,控制不住地有些怜惜,他虽然没做过,还是大概知道那里伤了会非常疼的。

    卫远吃饭的时候很安静,甚至可以说很乖巧,不说话,除了食物什么都不看,一口一口吃得很认真。邹漓看着他微微低着头、嘴唇紧抿、脸颊微微鼓起很有节奏地咀嚼的样子,第一次觉得看人吃饭也是一种享受。

    有人说食草动物吃东西的样子很优雅,邹漓想卫远这样大概能跟它们比一比,而他平时接触的那些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所谓的优雅相比之下就很做作,看不出任何优雅的地方。

    卫远吃得很投入,完全没察觉邹漓一直在观察他。他吃东西的习惯一直没变过,不管食物的味道如何他都会吃得很认真,咀嚼的节奏不紧不慢,每口饭菜咀嚼的次数都差不多,所以看起来很有节奏感。

    邹漓看他已经吃了不少东西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得不阻止他继续吃下去,伤还没好不能吃太多。

    卫远被他打断的时候是有些生气的,他刚吃了六分饱的样子,按他的习惯应该吃到八分饱的,但是对着邹漓他又不敢发脾气,只好忍着气委屈巴巴地放下筷子去喝了口汤,似乎是发现汤的味道还不错,他皱起来的眉头一下又舒展开了,然后认认真真地把汤喝完才去擦嘴。

    邹漓都快被他的表情变化逗笑了,感觉自己像养了只小动物一样。或许是受他妹妹邹昕的影响,他对动物的喜爱比对人类还多。

    邹昕大学学的是兽医,毕业之后就回国建了流浪动物救助站,组织一些爱保动物的志愿者在国内各处救助、收容流浪动物,大部分是被主人丢弃的猫猫狗狗和它们的后代。

    邹昕给救助站取的名字是天意,她相信上天有好生之德,那些可怜的流浪动物原本就应该被爱护,她做的这些事只是遵从天意,还动物们一个安逸一点的生存环境。

    邹漓知道他妹妹是发自内心地喜爱动物们的,她不在意宠物的品种,纯种也好串串也好,全都一视同仁。甚至有些流浪狗和流浪猫被救助之前伤痕累累、身上都是脏东西,她也不嫌弃,亲自给它们清洗干净,治病治伤。

    她总说动物各有各的美,只有人才丑得千奇百怪。邹漓第一次听她这样说的时候还感觉有些好笑,觉得这话太孩子气,后来才发现真的是这样,动物们都很美很可爱,真正可爱的人却很少。

    而这个卫远给他的感觉就是可爱,这里的可爱不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意思,而是指可以爱、值得被爱,用英文单词表述更接近,而不是,这跟外貌的美丑无关,跟年龄无关,跟性别无关,跟社会地位也无关。

    说得俗气一点就是卫远很纯净,不是纯洁,是跟动物一样的纯净,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喜爱。

    卫远逃跑之后苏洛依就很少再去山里的那栋别墅了,这几天除了忙工作,闲下来的时间都用来陪儿子邹瑾了。小家伙刚开始学说话,逗着挺好玩的。她虽然不太喜欢小孩子,对邹瑾也算尽了母亲的职责。

    要不是两边家长都在施压,她其实是不想要孩子的。这个世界这么糟糕,她不忍心再拉一个生命来受苦。而且孩子是完全没有选择是否出生的权利的,可是长大了却要被父母用生养之恩挟持,又有几个人为人父母的时候想过孩子愿不愿意来到这个世界被他们生养呢。

    单是基于这一点她就已经愧对孩子了,所以尽管不是很喜欢小孩,她还是想尽量给邹瑾创造一个正常点的成长环境,至少不能让他长成她最讨厌的世俗意义上的男人。

    她跟邹漓结婚之后就很少再回苏家住,也没住进邹家老宅,年轻人结了婚单独住要方便一点,邹母是这样想的,就没要求他们住家里。她跟孩子现在住的地方靠近市中心,旁边有个很大的湖,风景还不错,算是闹中取静。

    邹漓平时也会回来住,不过他们从来没住过同一个卧室,她的房间在二楼,邹漓的在三楼,两个人平时又都忙,碰面的机会挺小的,有时候一周都不一定见一次。

    苏洛依虽然是女人,却管理了苏家一大半的生意。她爸近几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不得不把生意转交给孩子。苏家的继承人原本是她弟弟苏子轩,她爸妈从她弟出生的时候就把他当继承人培养。但是苏子轩烂泥扶不上墙,在学校就知道欺负同学,调戏女生,初中的时候苏父想送他出国他都不愿意。

    出国要学外语,他懒得学,而且他跟那帮狐朋狗友混得挺舒服的,干嘛要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吃苦。他们家的钱又不是不够他花,反正他爸妈就他一个儿子,家产早晚都是他的,那他干嘛还要跟那些穷鬼一样努力学习?

    苏母生苏子轩的时候难产,孩子生下来就体弱多病,又是她跟丈夫盼望已久的男孩,所以她对儿子从小就极度溺爱。苏子轩比苏洛依小五岁,苏洛依小时候对这个弟弟也是疼爱有加,要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些事她也不会看着弟弟被养残却不闻不问。

    苏洛依15岁的时候就出国读书去了,直到25岁那年苏父生病叫她回来打理家里的生意。苏子轩有多废物苏父很清楚,他忙工作很少有时间管儿子,苏母又一直惯着他,别人骂一句她都舍不得,孩子不被养成废物才怪。

    苏家的事业是他一手创立的,里面有多少他的心血没人比他更清楚,所以不管苏母怎么闹他都不同意把生意交给儿子打理。相比之下女儿就优秀很多,从小成绩就好,又是世界上排名前几的名校毕业的,生意交给她应该不会有问题。

    再说他还没死呢,虽然身体不行了不能过度劳累,看着苏洛依的精力还是有的。苏家的继承人是他儿子苏子轩这点不会变,女儿算是帮忙管家,到时候多给她点嫁妆就是了。

    苏子轩对此也没什么意见,他本来就懒得管他爸公司的那些破事,谁爱管谁管,反正最后钱都是他的。他妈总逼着他去公司跟着他爸的秘书段丰明学习,那个老东西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竟然敢教训他,一个给他爸打工的穷鬼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性。

    只有苏母对这件事非常不满意,女人家就应该找个合适的男人嫁了,老老实实相夫教子,看着丈夫别出去鬼混,再生个儿子巩固地位就行了。出去抛头露面做生意像个什么样子,虽然那丫头身子早就不干净了,至少名声没败坏,让她管生意整天跟男人打交道以后还能找到什么好人家。

    但是这件事她不同意也没用,闹了几次苏父就发火了,让她少管这些事,她只好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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