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2)
“阳阳!”
向老爷子警告似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你怎么和哥哥说话的!”
向婆婆拍了拍祝向阳的手,温声说:“阳阳,小黎和阿绯是好心想帮外婆, 你对哥哥、对客人要有礼貌, 快给他们道歉。”
接着歉然地看向晴绯,“抱歉啊阿绯,他没有恶意,只是担心我这个老家伙的身体。”
晴绯端着一副乖巧的模样, “没关系,我懂。”
穿越过来她只见过祝向阳两三面, 每次都没怎么沟通, 没想到一向稳重宽和、幽默风趣的祝伯伯,小时候脾气还挺火爆, 而且还挺幼稚狭隘,居然觉得中医都是骗人的。
晴绯听到并不觉得生气。
祝向阳有这种想法,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年龄的局限性造成的。
其实和祝向阳想法一样的人,在这个时期并不少见, 由于缺乏文化自信,加上现代医学的普及和发展,民间存在很多利用所谓“祖传秘方”坑蒙拐骗的情况,很多人都不再信中医, 认为它是愚昧的, 不科学的。
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时代的不断改变、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国民的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增强,这种人变得越来越少,大多数人都希望中医能够发扬光大。
“阳阳。”向婆婆眼神示意。
“对不起, 我刚才太着急了。”祝向阳一脸倔强,小声咕哝,“但是你们也不能拿乱七八糟的中药方子来骗老人家啊,谁知道会不会吃出毛病。”
他刚才听话听半截,以为晴绯是拿着什么“中药秘方”来忽悠老人。
祝明黎一字一顿,认真解释,“阿绯精通医术,是我让她来帮忙给外婆诊脉的,方子是她自己写的。”
他一向不与祝家的三个孩子发生争论,遇事能避则避,但晴绯是他请过来的,不能因为他受这委屈。
祝向阳发出一声毫不掩饰的嗤笑,一脸夸张地指着晴绯,发出疑问。
“她?”
“精通医术?”
向老爷子轻咳一声。
祝向阳在外公严厉的眼神下,收起脸上嘲讽的表情,微不可见地撇了撇嘴。
房间静默了几秒,向老爷子笑着转移话题,问起了晴绯的功课。
晴绯规规矩矩回答了。
大方得体,有时候还会说几句无伤大雅的俏皮话。
刚刚还有点沉重尴尬的气氛瞬间变得轻松融洽起来。
晴绯明白自己年龄不能服众,就算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开了一服药,没有响亮的名声,一般人也不敢乱吃的,所以她也没有追着两位老人家,让他们一定要试试自己开的药。
祝向阳板着脸坐在旁边,听他们一直在谈在校园或者福利院发生的趣事,眼里的防备和随时准备发起的攻势渐渐卸下。
两老三少,言笑晏晏。
尽管祝向阳没怎么开口,不过好歹有了好脸色。
晴绯在这里坐了一会儿,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告辞离开。
她今天表现的如同一位具有娴静气质和端庄行为的模范小女孩。
向婆婆很喜欢她,拉着晴绯的手让她以后常来家里玩。
晴绯是上午八九点来他们家的,回去的时候还没都到吃中午饭的点。
余春华正在厨房准备午饭,听到开门的声音,猜到是晴绯,向外喊了一声,“阿绯,你去楼上帮我看着思思醒了没。”
“好嘞。”
晴绯轻手轻脚爬到二楼余春华的房间。
隔着纱帐,她看到小和雨正躺在婴儿床上呼呼大睡,莲藕般的两只小手举在脑袋两边,嘟嘟脸白白嫩嫩,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把。
晴绯见她没有醒的迹象,从空间里拿出一本医术,坐在旁边书桌前看,时不时转头看一眼孩子。
不知道是第几次转头,晴绯惊喜发现小家伙醒了。
小家伙不知道醒了多久,正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婴儿床上面挂的吊饰,抱着小拳头像啃猪蹄一样使劲啃手。
“小和雨,你醒啦。”面对人类幼崽,晴绯说话不自觉就夹上了。
她把书随手扔进空间,移动凳子来到婴儿床前,余春华夫妻给小宝宝准备了很多玩具,晴绯拿了一个逗她玩。
小家伙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睫毛又长又翘,扭着脑袋好奇地看晴绯手上的玩具,眼睛滴溜溜的转。
看得让人心都化了。
晴绯望着她稚嫩的面孔,思绪越飘越远…
上一世的思思阿姨,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可能是在缺爱的环境下长大,大学毕业后立刻跟大学男友结婚。
可惜男友并非良配,不止pua思思阿姨,不让她与外面的人接触,还一有不顺就家暴。
思思阿姨每次想要离婚,都在渣男家暴后声泪俱下的恳求下又原谅了他。
直到思思阿姨因为习惯性流产很难生育,才突然醒悟,痛下决心坚持离婚。
这些事都是思思阿姨收养她后,慢慢给她讲的。
晴绯还记得,思思阿姨曾经感叹过:如果她父母还在,是不是她的人生就不会这样糟糕?
“阿绯,思思醒了没?”
晴绯回神,发现余春华正站在门口轻声询问。
日光柔和,将她明艳的脸染上几分朦胧的温柔,她看向小和雨的眼神,充满了慈爱。
“醒了。”
晴绯把蚊帐打开,轻手轻脚抱起孩子,鼻尖萦绕着小孩子独有的奶香和痱子粉香味,让她忍不住深吸一口。
余春华进屋想抱孩子,突然想起自己才从厨房出来,一身油烟。
她怕小和雨看到自己就不让其他人抱,避开小和雨的视角,柔声说:“我换身衣裳,你去叫星潼他们吃饭。”
他们?
晴绯心里疑惑,点点头,抱着孩子去徐星潼的房间。
刚靠近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道低沉的,不属于少年的男声。
听着像是在上课。
想到之前余春华说要找私教,里面这位应该就是了。
她敲了敲门,“星潼,该吃饭了。”
房间门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白衬衣黑裤子的青年。
他个子很高,应该在一米八五以上,这个身高在南方比较少见,晴绯得微微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
青年肩膀端正,浓眉,深眼窝,高鼻梁,十分英俊,架了副眼镜,看起来很是斯文博学。
余春华刚刚说“他们”,说明这位私教也在春华姐家吃饭。
晴绯对他笑了笑,“老师,该吃饭了。”
青年眯着眼睛看晴绯,一脸沉思,随即眼睛猛地一亮,“你是哪个…”
他一时没记起名字,于是换了一个问题,“你认不认识红红?庄旭红。”
晴绯一愣,仔细打量青年的脸,浓眉大眼,和红红有几分相像。
青年冲她眨眨眼,“是我啊,红红的叔叔,我们之前一起逛过百货商场。”
他一开口完全没了斯文博学的感觉,晴绯记忆中那个爽朗又带着大学生独有的清澈气质的青年渐渐和眼前的人重合上。
“哦,是你啊,庄灵均。”晴绯恍然,笑眯眯解释,“你戴了眼镜,我都没认出来。”
其实他没戴眼镜,晴绯估计也认不出来,毕竟两人只见过两面,又隔了这么久,他脸上相比以前还冒了几颗青春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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