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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我站起身,在原地转了一圈。

    “你看,我现在身体很强壮的,哪里都很好。但是待在这里我总是难免触景深情,我想去南方,很久之前就想去,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我是真的很想去南方。”

    小桥、流水、人家,诗中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再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家还在这里。在那里玩腻了,我肯定会回来的。哥,你别不搭理我嘛!”

    我用力摇了摇我哥的胳膊。

    “你这个臭小子,事事都要人操心。好不容易在家里安稳几天,就立马吵着要出去。罢了罢了,出去看看也好。省得你天天在家乱想。”我哥无可奈何地回答。

    我知道我哥这么说就算是答应了。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小镇,小镇真的特别小,没有麦当劳,没有肯德基,没有电影院,什么现代性标志建筑都没有……现代化的浪潮轰轰烈烈,声势浩大,却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

    我在这里租下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小房子和诗中描写得特别像,门前有小溪流过,院子里有各种树木和花卉,赏心悦目。

    房子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恩爱非常。对待住客十分热情,经常将自己种的蔬菜带给我。这一来二去,我就跟他们熟悉了起来。

    在他们的介绍之下,我去了附近许多的地方,有山,有海,还有大片大片的梯田。这样的生活是我一直向往的。

    我的本性本来就很安静,与世无争,但偏偏在陆亦时这件事情上强取豪夺、毫无理智。离开他的时间越久,我就越不理解以前的自己。

    爱一个人从来不是束缚,从来不是丧失自我。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不是所有人的生活都需要爱情的。这个道理我到现在才懂。

    这里的生活十分悠闲,我融入当地的生活。早晨睡到自然醒,靠山间的日光唤醒。没事的时候就去附近溜达一圈。对了,我还租用了一块土地,自己种植了很多蔬菜,有时候,我还会将蔬菜邮寄给我大哥,毕竟这可是天然无公害的。

    我觉得我越来越像“人”了。

    我以前不懂平凡的快乐和幸福。总是觉得只有和自己爱的人长相厮守才算是幸福。但是现今,坐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的植被,品尝自己烹饪的饭菜,和周围的邻居唠嗑,自己一个人去旅行……这些都能够让我真正感受到幸福。

    我追寻一个人那么多年,无非是因为当初他是第一个给我温暖的人。我就像溺水的人一样,抓住唯一的一块浮木,死也不放手。

    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我对于我跟陆亦时这一段关系之间的记忆就越模糊,总感觉那种感觉太炙热,丝毫不像是我自己做出来的事情。

    后来我记住的就只有陆亦时和我当朋友的那一段时光。

    我想,如果以后有机会看到陆亦时,如果陆亦时还愿意跟我说话,我一定会跟他说一句对不起。这是我欠他的,这也是我自己应负的责任。

    再到后来,我就想了,会不会当时我对他的爱其实是一种迷恋?只是因为缺少爱,所以才会紧紧抓着不放。

    我已经不爱他了,因为回想起的次数越来越少,就连他的面容也在我的记忆里面越来越模糊。

    我的心境越来越平和,就连房东太太也打趣我说,“小季啊,你知道吗?你看着真不像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没有一点朝气。你看圆圆(房东的女儿)天天还抱着手机,你倒好?天天在屋里打坐,养生。真不像小年轻。”

    “青姨,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这不是没事干,闲出来的嘛。”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的究竟是女是男,但是我有时候还会想,如果以后,我是说以后,我能遇到一个愿意跟我平平凡凡生活到老的人,我是不是也能够接受呢?

    在小镇上的小半年,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陆亦时的消息,也从来没有主动去询问过别人关于他的消息。

    我不知道我还活着这件事陆亦时知不知道。

    如果他知道,那也就算了。

    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我想,我还是要回去一趟。把事实告诉他。毕竟,如果一个人身上背负着人命,是很难真正放下,好好生活的。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纯种的拉布拉多,性子十分温顺,我给他起名叫“小黄”。

    童年里的记忆里,我没有玩伴,因为性子太过于孤僻,总是一个人自己待在家里。这个时候,小黄也会在乖顺地卧在我的身边,陪我一起发呆。

    在我十岁那一年,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天气很差,下了特别大的雨,雷声滚滚。

    我那个时候奉行的真理就是麻烦别人,不给爸爸妈妈添堵。因此我就一个人站在书店的屋檐下,等着雨停。

    但是雨,一直到后半夜也没有停。

    我知道,家里不会有人发现我到这个时间点还没有回家。

    我鼓足勇气,一口气冲到磅礴大雨中。雨滴很大,不一会我就全身湿透了。

    快到家的时候有一个红绿灯口,我等到绿灯的时候就立马向前冲,大雨遮盖了我的视线。我没有看到一辆快速驶来的小汽车。

    我只感觉自己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推了一下,然后我就摔在了地上。我从地上爬起,转过身,努力睁大眼睛,却看到了让我毕生难忘的画面——

    小黄倒在地上,浑身都是血。

    我爬到他的身边,像以前一样抱着他。

    其实小黄一点也不小,他很大,我一只手根本就抱不住他。但是这个时候,我只想把他抱起来。

    最后,小黄还是走了。

    我现在二十多岁了,十几年过去了。我还是时常会想起小黄,我对他有很深的愧疚,我总感觉是因为自己,小黄才会遭遇不幸。

    如果,当时我看清楚一点之后再过马路,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我不想让陆亦时也对我怀着这种愧疚,我现在活得很好,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快乐,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淡然。

    因此当我哥问我要不要回家看看的时候,我没有犹豫,一口就答应了。

    当初的我虽然走的潇洒,但未尝不是抱着逃避的心态,现如今,我终于从这一段感情中走了出来,也是时候该做个了断了。

    收拾行李的时候,我环顾这个居住了快一年的小房子。不知道该带上什么东西回家。但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带,只是带了一些长穿的衣服。

    我跟青姨说了我要回家这一件事情,并委婉地表达了自己想接着续租的意思,请求她不要将房子租给别人。

    青姨有些生气,“怎么说也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邻居,怎么还跟青姨这么客气?”

    我站在旁边赔笑,却是发自内心的开心。我想,原来,其实我也是能够得到周围人的善意的。

    我又一次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然后落了锁。

    等这一切了却之后,我想,我还会回来的。到时候,不如就找一个江南女子过一生吧。当然,也不能强求,还是得看缘分。

    没有预料之中的欣喜,我只是很平淡地上了飞机。丝毫没有感觉到一丝违和感。

    时间真的是一剂良药,过去的就真的是过去了。时过境迁,人还是那个人,内里却早已换了一副模样。

    当初一身伤地背井离乡,恨死了这个地方。

    再回来的时候,心里留下的只有深深的眷恋。或许,这就是故乡的含义吧。

    ☆、番外3

    下了飞机之后,我哥正在公司主持一个重要的会议。没有时间来接我,于是安排了白逸轩过来接我。

    这么久了,我始终看不懂白逸轩这个人,他跟我一样是一个富家子弟,但是心思却很精明,表面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骨子里充满了桀骜不驯。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心甘情愿在我哥手底下做特助。

    白逸轩是一个律师,是京城白家的小公子。

    大学时违背了全家的意愿,不去学经济,非要去学法学。好不容易等他毕业了,白家人想那这下他总该会家族企业来上班了吧。结果白逸轩也是个奇人,一声不吭跑到了季家来做我大哥的特助。

    当然这些内幕不是我自己打听的,是我大哥自己告诉我的。

    不过我大哥告诉我这些故事的时候,语气倒不是真得觉得有些惊讶,反而带着一些无可奈何。

    我回过神,看着白逸轩在驾驶座咆哮。

    “我说了这么久,你听到了吗?”白逸轩咽了咽干涩的喉咙,虽然态度十分恶劣,但是脸上的表情依旧是万年不变的狐狸笑。

    “我听到了。你说让我有空多帮帮我哥,不要把担子都让他一个人担负。我知道了,我会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的,毕竟我也是季家的一份子。”

    白逸轩看了我一眼,我也透过镜子与他对视,片刻后,他先移开了眼睛。

    我能感觉到他有话要跟我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话,但是我也不好奇。

    于是我先闭上了眼睛。

    片刻后,白逸轩的声音果然响了起来。

    “你还记得陆亦时吗?”

    听到这个名字我睁开了眼睛。

    白逸轩看到我睁开了眼睛,知道我对这件事情感兴趣,于是接着往下说。不过他脸上的表情不复刚才的明媚,反而带着一丝犹豫。

    “我只是随便说说啊,你听听就算了,不要太当真。”白逸轩停顿了一下,接着往下说,“当初你出国的时候,陆亦时彻底退出了演艺圈,还大肆向新闻媒体宣布自己是一个渣男。后来,他人就不在北京了,听说是去了国外。而且他现在过得特别狼狈,听说跟个流浪汉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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